普宁法院送达公告(林柳生)
更新时间:2024-05-06 已浏览:41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5281执恢455号 林柳生: 被执行人周圆圆、林柳生罚金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恢复执行通知书、结案通知书。 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普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zdqz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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