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林俊源)

更新时间:2024-04-12 已浏览:59 文章来源:原创

普宁市人民法院

  

2023)粤5281执2577号

林俊源:

申请执行人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林俊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下列文书:

1、2023)粤5281执257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林俊源在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户为50000000000989441的股金21162股。

2、(2023)粤5281执2577号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委托告知书,内容如下:因网络司法拍卖工作需要,普宁市人民法院委托广东展唐助拍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协助完成拍卖被执行人林俊源在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户为50000000000989441的股金共计21162股。

3、(2023)粤5281执2577号询价结果告知书,内容如下:被执行人林俊源在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账户为50000000000989441的股金21162股,通过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询价。该行函复,截止2023年12月末,该行每股净资产为2.33元/股,股数为21162股,故上述股金询价结果为49307.46元。

4.(2023)粤5281执2577号拍卖通知书(第一次),内容如下:本院决定在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被执行人林俊源在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户为50000000000989441的股金21162股公开进行第一次拍卖。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等事宜的,请直接登录拍卖网址http://sf.taobao.com/0663/05。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