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惩戒亮威势 失信人员速履行

更新时间:2024-03-29 已浏览:51 文章来源:普宁法院

“你好法官,我要还钱,请尽快帮我联系郑某我想解除失信黑名单,请不要对我进行曝光惩戒……”3月28日上午,失信被执行人方某在得知近期即将对失信人员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后,慑于执行威力,打通了普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电话,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原来,方某系一宗离婚纠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根据生效裁判文书,方某应给予郑某经济补助金30000元,但方某仅向郑某支付了9000元后便不再履行义务。郑某遂于2023年6月向普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方某支付经济补助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团队通过网络查控平台发起财产查询,但未发现方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后执行法官根据郑某提供的线索找到了方某。方某表示目前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履行。执行法官尝试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因方某未履行还款义务,也没有如实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法院将方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高消费。

3月26日,《关于对我市部分法院执行案件限高、失信人员采取联合惩戒措施的通知》发布,明确3月29日起将对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部分限高、失信人员采取“今日头条”曝光、强制开通“失信彩铃”等联合惩戒措施,在全市形成强大执行威慑。方某知晓后,慑于联合惩戒的强大威力,主动电话联系法院要求履行还款义务。3月28日下午,方某主动来到普宁法院执行事务中心。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教育,方某最终将所欠款项21000元一次性偿还郑某,该案得以执行完毕。据了解,自《通知》发出后,揭阳市两级法院迅速行动,第一时间排查、确定符合联合惩戒条件的限高、失信人员名单,并联合工作专班通过电话告知等方式再次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截至目前,已有48名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退出限高、失信人员名单。接下来,揭阳市两级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失信清零”部署要求,敦促限高、失信人员履行法律义务,大力推进限高、失信人员退出工作,着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助力我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来源:揭阳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