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法院公示(阿迪.玉苏普)

更新时间:2024-01-10 已浏览:179 文章来源:原创

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示

本院于20231219日作出2023)粤5281刑初1312刑事判决,以盗窃罪判处阿迪拉·玉苏普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因阿迪拉·玉苏普现处于哺乳期间,不宜收监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款的规定,拟决定对阿迪拉·玉苏普暂予监外执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8日至2024111日。

二四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