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普宁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更新时间:2021-01-05 已浏览:41476 文章来源:原创

普宁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4月11日在普宁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普宁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林育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普宁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和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推进法院队伍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452件,办结案件5030件,结案率92.3%,同比上升1.7%,解决争议标的额39.5亿元,为打造“商贾名城、美好普宁”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538件,审结1446件,判处犯罪分子2038人。其中,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强奸、拐卖儿童以及“两抢一盗”等犯罪案件465件592人,审结涉毒涉赌犯罪案件231件315人,审结贪污、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8件13人,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部署,发挥审判职能,健全工作机制,重点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10类黑恶势力犯罪,受理涉黑涉恶案件4件14人,审结2件6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坚持疑罪从无原则,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对4名刑事被告人宣告无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196名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加强未成年人犯罪惩治防范,判处未成年罪犯125人,对具有自首、立功情节的28名未成年罪犯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坚持新发展理念,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权益。依法妥善解决民商事纠纷,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受理民商事案件2754件,审结2552件,解决诉讼标的额39.5 亿元。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完善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共促成1203件案件调解、撤诉,调撤率达49.6%。

积极服务三大攻坚战。严惩涉众型金融犯罪,依法审结集资诈骗犯罪案件2件2人,涉案金额31.2万元;打击恶意逃废债务,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结金融借款合同、保险合同纠纷案件159件,标的金额20.6亿元。精准对接扶贫司法需求,妥善审理涉贫困人口的农村承包合同、物权保护纠纷和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审结标的金额588.9万元,服务乡村振兴。聚焦污染防治,审结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9件105人,依法公开审理揭阳地区首宗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服务练江流域综合整治。

强化涉民生权益保障。审结涉及婚姻、继承、子女抚养等家事案件848件,探索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新路径。审结涉房屋权属、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等案件513件,审结网络侵犯名誉权、涉住房消费、医疗纠纷等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34件,妥善化解涉民生纠纷。审结道路交通事故人身赔偿案件394件,探索建立“道交一体化”处理机制,快速化解处理交通事故纠纷。

三、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促进共建共治共享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在市委领导下构建了“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新格局,全力破解执行难,受理执行案件1104件,办结执行案件979件,执行到位金额3.1亿元,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核心指标全面达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强化执行工作保障。出台执行分案、执行文书审批等规定,落实“一案一账户”,优化执行审查、执行实施和执行款物管理,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形成了长效工作机制。建成普宁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现执行远程指挥实时化、执行全程可视化,执行工作质效大幅提升。

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推动我市出台《支持市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意见》,建立健全跨部门、跨系统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与多家职能部门共享执行失信数据,开展“南粤执行风暴”“涉民生利剑行动”等专项行动,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18人次,限制高消费2006人次,限制出境11人次,罚款2万元,实施司法拘留28人次,对3名失信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司法为民水平

健全诉讼服务体系。完善诉讼服务机制,深化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当场立案率94.1%。全面推行网上立案服务,审核通过网上申请立案43件。启用智能化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诉讼活动。开展巡回法律服务638件次,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实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为528名被告人指派律师出庭辩护。完善司法救助制度,成立司法救助委员会,发放司法救助金21.5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完善涉诉信访机制。优化涉诉信访源头治理机制,落实当事人约谈和判后答疑,将激化因素排查和信访风险评估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最大限度促进息诉罢访。规范信访接待处置行为,依法妥善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0件58人次,没有因来信、来访而引发矛盾激化、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紧扣新时期法治宣传发展要求,加强与报刊、电视台等媒体的联系,入驻政法新媒通,运营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典型案例和司法动态信息31篇,全方位宣传审判和执行攻坚新成效。选派干警到里湖中学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召开“扫黑除恶”宣判会,引导群众学法、守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五、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制订院长、庭长、法官权力运行清单,形成以法官为核心、审判团队紧密协作的新型办案机制。落实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办结案件2199件,同比上升11.6%。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强化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的监督指导作用,促进类案裁判标准统一。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34名,进一步充实审判辅助队伍。

深化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当庭速裁程序审结案件3件。积极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改进执行办案机制,执行案件由执行局统一办理。实行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分离,科学组建执行团队,优化办案资源。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06.7件,同比上升21.2%。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制订《普宁市法院信息化建设三年发展规划(2018-2020)》,在诉讼服务中心开通“网上立案”“扫码缴费”功能,强化服务信息化保障。全面推进案件档案电子化建设,为远程合议、远程调阅卷、移动办案提供科技支撑。完成院机关无线网络全覆盖,升级羁押室、法庭监控设备,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六、健全内外监督体系,提高阳光司法水平

强化审判质效监督。建立案件目标管理机制,加强审限监管,实行审限预警、催办提示常态化,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6%。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定期通报案件改判、发回重审情况,实行案件卷宗、裁判文书和庭审活动评查制度化,提升法官办案规范化水平。共抽查评查各类案件609件,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2.8%,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0.26‰,均优于省法院设定的参考范围。

着力推进司法公开。健全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和庭审活动四大公开平台管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依法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283份,生效文书上网率100 %;推进庭审网上直播,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全程庭审直播案件24件,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共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31宗,成交金额1.5亿元。

健全接受监督机制。积极配合市人大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等工作,认真执行有关决议。扎实开展联络工作,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3人次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增进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强化司法民主监督。去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941件,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83.2%。

七、坚持从严治院,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向市委书面报告工作,做好中央、省、市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狠抓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收听广东法官讲坛,邀请党校专家讲授专题党课,增强党员干警党性修养。

增强队伍司法能力。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依托高校优质师资开展干警综合素能提升培训,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审判执行实务研讨和培训246人次,增强法官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庭审驾驭、文书写作和信息化技术运用等方面的能力。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进一步规范干警日常行为。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和“纯洁政法队伍、建功扫黑除恶”主题警示教育活动,促进干警依法公正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司法作风专项督察,开展审务督察18场次,全年干警无一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各位代表,2018年,我市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市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困难:一是审判执行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仍需提升;二是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审判资源仍需优化;三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成效不明显,改革创新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化;四是智慧法院建设基础弱、任务重,需要加大力度推进。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上级法院的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继续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建设“商贾名城、美好普宁”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新思想,提升政治建设水平。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突出政治担当,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要求全面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之中。

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高服务大局水平。要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要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和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加强民商事审判,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要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效,推动执行工作良性发展。

三是深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提升审判工作质效。要稳妥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精简机构,优化配置。要继续完善改革创新和审判监督管理的配套机制,建设新型审判、执行团队,提升办案效能。要持续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适用认罪认罚当庭速裁程序,进一步深化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

四是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拓展司法公开渠道。要不断拓宽司法大数据的应用领域,推动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努力推进移动办公办案平台建设。要加快推进科技法庭升级改造,完善配套设施标准升级,提升办案智能化服务水平。要完善院机关和人民法庭庭审直播功能配套建设,实现庭审直播常态化。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院,打造过硬司法队伍。要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探索推进从严治院新思路,持续强化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创建模范机关。要完善教育培训机制,提升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要坚持全面压实两个责任,强化执纪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始终为之奋斗的目标。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努力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