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周耀溪)
更新时间:2024-04-12 已浏览:59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5281执2006号 周耀溪: 我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周桂英与被执行人周耀溪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5281执2006号限期交付动产令,内容如下: 本院于2022年8月2日依法作出(2022)粤5281执2006号执行裁定书,查封、扣押、冻结、扣留、提取、划拨被执行人周耀溪的名下财产(以55008.05元及利息、执行费等为限),并于2022年12月2日向普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周耀溪名下车牌号为粤VDN073汽车1辆。 本院责令你应在收到本令之日起10日内,将本院查封、扣押的粤VDN073汽车交付至普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逾期拒不交付查封财产的,本院将依法采取执行强制措施。隐藏、转移已被查封财产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普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