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烂”?法院出拳护民生!普宁市人民法院高效执结一批涉民生案件

更新时间:2024-02-28 已浏览:36 文章来源:普宁法院

  执行脚步不停歇,执行力度不减弱!春节前夕,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普宁市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行动,坚持强制执行和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高效执结一批案件,让胜诉当事人过个安心年。

  

    “只要发现被执行人行踪,我们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你好,普宁法院执行局法官吗?我找到田某的行踪了……”

  不到半小时,一辆法院警车到达现场,在申请执行人的指认下,执行法官当场控制了被执行人田某,拟采取拘留措施。

  原来,早年田某与谢某按当地习俗举办婚礼并生下儿子小田。之后,田某与谢某感情破裂断绝联系。因田某未尽到对亲生儿子的抚养义务,谢某诉至法庭。经法庭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小田由谢某抚养,田某每月向谢某支付孩子抚养费500元,直至小田年满18周岁止。不料,调解书生效后,田某仍未按时支付抚养费,谢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田某一直未履行义务甚至玩起了“躲猫猫”。经查询,田某名下除有存款425元外,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困境。

  “法院会持续推进案件执行,你如发现田某行踪,请立即与法院联系,法院将视情况对田某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执行法官多次耐心向谢某解释。

  2024年1月18日,执行法官接到谢某的电话后,随即赶赴现场。

  “抚养孩子天经地义,抚养费不按时支付,你对得起父亲的称呼吗?”“生效的调解书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你不但不主动履行,还敢跟法院玩‘躲猫猫’,这样还能在社会立足吗?”……在执行法官铿锵有力的质问和围观村民的声讨下,田某终于承认错误。

  最后,在亲戚的帮助下,田某现场将拖欠了7个月的抚养费一次性交付给谢某,并写下承诺书。

  

   “案件一立案,我们会第一时间办理”

  “法官,法院判决单位要赔我11万多元,但单位一直未履行。”2024年1月23日上午,一位40多岁面色沧桑的男子带着一家老少,手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来到了普宁法院执行事务中心接待处,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

  接待干警接到材料后,发现这是一宗劳动工资纠纷案件,且数额相对较大,遂按照涉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的工作要求,在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后当即予以立案,并第一时间流转到涉民生团队办案法官。

  “放心,这个案件一立案,我们会第一时间办理。现在已经发起了网络查询,查有财产的,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查冻扣。”执行法官耐心地接待当事人,并向其了解具体情况。当事人从迈入执行事务中心到成功立案,仅用了不到一个小时。

  之后,执行法官一方面通过网络查控冻结用人单位资产,一方面则向用人单位释法析理,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最终,用人单位足额向许某支付赔偿款,该案得以执行完毕。当事人从申请执行到成功收到赔偿金,仅用了7天。

  “孩子健康成长最重要,我们会认真研究执行方案”

  陈某与夏某因感情破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婚生男孩归陈某抚养、婚生女孩归夏某抚养。判决生效后,两小孩仍一直在夏某处生活学习,夏某没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男孩交由其抚养、并要求探视女孩。

  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态度坚决、互不相让、情绪激动,无法友好沟通协商。“本案涉及人身交付,如果强制执行,可能会适得其反。我们会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妥善制定方案。”面对焦躁不安的陈某,执行法官安慰道。

  随后,执行法官基于亲情关系、婚姻家庭、儿童心理等方面考虑,多番协调双方当事人,一边劝解被执行人夏某履行义务,并告知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另一边积极动员双方亲属、村委工作人员向夏某分析男孩跟随陈某成长的有力条件,增进彼此理解和尊重。

最后,经过充分沟通和释法明理,双方达成共识,夏某同意让陈某抚养男孩并探视女孩,陈某也自动履行了给付女孩抚养费的义务。

(来源:《揭阳日报》2024年2月28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