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方剑城)

更新时间:2024-03-28 已浏览:45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5281执恢330

方剑城

申请执行人林细弟与被执行人方剑城合同纠纷一案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送达本院的下列文书

一、2024)粤5281执恢330恢复执行通知书内容如下恢复申请执行人林细弟与被执行人方剑城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

二、2024)粤5281执恢330报告财产令,责令你履行下列义务:在收到此令后七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