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公告送达-询价结果告知(陈俊)
更新时间:2024-03-19 已浏览:66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5281执2672号 陈俊: 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支行与被执行人陈俊、杨惠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5281执2672号定向询价结果告知书,内容如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支行与被执行人陈俊、杨惠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因被执行人陈俊、杨惠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依法对已查封的被执行人陈俊、杨惠城名下位于普宁市占陇镇镇区广汕公路南侧汇润·吉祥里10幢11层西套1101号共同共有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20)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2182号、粤(2020)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2183号】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进行定向询价。该局经函询评估公司,该房产的询价结果为人民币(下同)442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217.22平方米,故该房产询价价格为960112.4元。 现将询价结果送达你们,本院将以该价格作为参考价,以确定网络拍卖的起拍价。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七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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