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王俊廷
更新时间:2025-07-07 已浏览:1319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5281执2208号 王俊廷: 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公司与被执行人王俊廷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5281执220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一、将(2024)粤5281执2208号并入本院(2024)粤5281执2277号案件执行。 二、终结(2024)粤5281执2208号案件的执行。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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