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2017)粤5281执693号

更新时间:2025-06-23 已浏览:1091 文章来源:普宁法院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17)粤5281693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李建胜的悬赏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杨楚生,男,19660210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为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路11477701。身份证号码:44052819660210****

执行标的:人民币11200000元及利息、执行费等

执行案号:2017)粤5281693

悬赏期限:12个月(自公告之日起)

悬赏条件: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掌握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自愿按执行到位额20%比例奖励给举报人。

举报电话:0663-2935112

联系人:黄承波

(法院将会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二五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