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广东远益建设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5-06-20 已浏览:1121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52812349

广东远益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广东达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普宁市方直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远益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52812349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终结(2024)粤5281执2349号案件的执行。

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继续执行财产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2023)粤5281民初358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五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