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董磊
更新时间:2025-06-20 已浏览:1080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5)粤5281执恢28号 董磊: 申请执行人樊守德与被执行人董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下列文书: 一、(2025)粤5281执恢2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董磊名下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扣留、提取、划拨。 二、(2025)粤5281执恢28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终结(2025)粤5281执恢28号案件的执行。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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