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董磊

更新时间:2025-06-20 已浏览:1080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5)粤5281执恢28

董磊

申请执行人樊守德与被执行人董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下列文书

一、2025)粤5281执恢2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董磊名下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扣留、提取、划拨。

二、2025)粤5281执恢28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终结(2025)粤5281执恢28号案件的执行。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五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