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法院公告(陈汉生)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5281执1177号 陈汉生: 我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嘉长源集团有限公司、普宁市长鑫贸易有限公司、苏帆、深圳市嘉源佳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杨伟程、许玲玲、陈汉生、惠东县文强实业有限公司、郑连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文书,文书如下: 一、(2025)粤5281执1177号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委托告知书,内容如下: 因网络司法拍卖工作需要,普宁市人民法院委托揭阳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拍卖被执行人陈汉生提供抵押的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288号东岸花园32栋2号房的房地产[证号: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3300008406号] 二、(2025)粤5281执117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评估、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陈汉生提供抵押的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288号东岸花园32栋2号房的房地产 [证号: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3300008406号]以清偿债务。 三、(2025)粤5281执1177号拍卖通知书,内容如下: 拍卖标的物:广东省惠州市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288号东岸花园32栋2号房的房产[证号: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3300008406号] 拍卖标的所有人:陈汉生 拍卖网址:http://sf.taobao.com/0663/05 联系电话:0663-2935069 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等事宜的,请直接登录http://sf.taobao.com/0663/05。 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普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日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