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法院公示(卓美灵)
更新时间:2025-05-26 已浏览:429 文章来源:原创
普 宁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示 本院于2024年2月6日作出(2023)粤5281刑初577号刑事判决,判决被告人卓美灵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宣判后,被告人卓美灵等人不服上诉,2024年8月16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52刑终222号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判决已生效。2025年4月22日卓美灵在揭东妇幼保健院产下一女婴,鉴于罪犯卓美灵系哺乳期妇女,不宜收监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款的规定,拟决定对罪犯卓美灵暂予监外执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29日。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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