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陈静

更新时间:2025-04-21 已浏览:709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52811778

陈静

申请执行人李木熊与被执行人陈衍东、陈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下列文书

一、2024)粤52811778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陈衍东、陈静名下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扣留、提取、划拨。

二、2024)粤5281177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终结(2024)粤5281执1778号案件的执行。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