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陈静
更新时间:2025-04-21 已浏览:709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5281执1778号 陈静: 申请执行人李木熊与被执行人陈衍东、陈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下列文书: 一、(2024)粤5281执177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陈衍东、陈静名下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扣留、提取、划拨。 二、(2024)粤5281执177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终结(2024)粤5281执1778号案件的执行。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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