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公告送达(林海山、黄莺)

更新时间:2025-04-10 已浏览:354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5281执保1147号

林海山、黄莺

我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高秋荣与被执行人黄莺、林海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下列文书:

1、2024)粤5281执保1147号询价结果告知书,内容如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高秋荣与被执行人黄莺、林海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因上述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依法对已查封的被执行人林海山名下位于普宁市流沙市区环市北路南侧广达北路东侧时代中心A幢第20层2011号的房产[证号:粤(2020)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0629号]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进行定向询价。该局经函询评估公司,该房产的询价结果为住宅基准价格人民币(下同)702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94.82平方米,故该房产询价价格为665636.4元。

现将询价结果送达你们,并以该价格作为参考价,以确定网络拍卖的起拍价。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