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法院公告(深圳市嘉源佳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杨伟程、苏帆、郑连吉、惠东县文强实业有限公司、陈汉生)

更新时间:2025-04-02 已浏览:458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2025)粤5281623    

深圳市嘉源佳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杨伟程、苏帆、郑连吉、惠东县文强实业有限公司、陈汉生

我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许玲玲、深圳市嘉源佳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杨伟程、苏帆、普宁市汇丰源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嘉长源集团有限公司、郑连吉、惠东县文强实业有限公司、陈汉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下列文书:

1、2025)粤5281623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委托告知书,内容如下:

因网络司法拍卖工作需要,普宁市人民法院委托揭阳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拍卖被执行人陈汉生名下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288号东岸花园32栋1号房的房产[证号: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3300008405号]

2、2025)粤528162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陈汉生名下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288号东岸花园32栋1号房的房产[证号: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3300008405号] 以清偿债务

3、2025)粤5281623号拍卖通知书,内容如下:

拍卖标的物:广东省惠州市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288号东岸花园32栋1号房的房产

拍卖标的所有人:陈汉生

拍卖网址:http://sf.taobao.com/0663/05

联系电话:0663-2935069

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等事宜的,请直接登录http://sf.taobao.com/0663/05。

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普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