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黄楚宏、陈统龙、陈红娜、陈泽浩)
更新时间:2025-04-01 已浏览:699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5281执恢248号 黄楚宏、陈统龙、陈红娜、陈泽浩: 申请执行人广州广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普宁市龙达润织造有限公司、黄楚宏、陈佳、陈统龙、陈红娜、陈泽浩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5281执恢248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2023)粤5281执恢248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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