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赵星亮)

更新时间:2025-03-13 已浏览:858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2025)粤528175              

赵星亮

我院执行被执行人赵星亮罚金、责令退赔一案因无法向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粤528175限制消费令、2025)粤528175号之八执行裁定书。

1.限制消费令决定如下:对被执行人赵星亮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2.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普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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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