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法院公告(郑子龙)
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5281执恢833号 郑子龙: 申请执行人广东辰瑞印刷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福建乐尔康药业有限公司、福建乐尔康食品有限公司、郑望鹏、沈建煌、陈贤贞、郑子龙、许伟欣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下列文书: 1、(2024)粤5281执恢833号恢复执行通知书,内容如下: 本院决定恢复对(2023)粤5281执2613号申请执行人广东辰瑞印刷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福建乐尔康药业有限公司、福建乐尔康食品有限公司、郑望鹏、沈建煌、陈贤贞、郑子龙、许伟欣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 2、(2024)粤5281执恢83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划拨被执行人福建乐尔康药业有限公司、福建乐尔康食品有限公司、郑望鹏、沈建煌、陈贤贞、郑子龙、许伟欣的财产(以428352.17元及利息、执行费等为限);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期限为1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2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3年。 3、(2024)粤5281执恢833号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委托告知书: 因网络司法拍卖工作需要,普宁市人民法院委托揭阳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拍卖被执行人沈建煌与案外人沈金娇共有的位于诏安县南诏镇康华西路320号武夷名仕园A项目11幢211号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闽(2021)诏安县不动产权第 0005585号,闽(2021)诏安县不动产权第0005586号】。 4、(2024)粤5281执恢833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沈建煌与案外人沈金娇共有的位于诏安县南诏镇康华西路320号武夷名仕园A项目11幢211号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闽(2021)诏安县不动产权第 0005585 号,闽 (2021)诏安县不动产权第0005586号】。 5、(2024)粤5281执恢833号拍卖通知书,内容如下: 拍卖标的物:位于诏安县南诏镇康华西路320号武夷名仕园 A项目 11幢 211号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闽(2021)诏安县不动产权第 0005585 号,闽(2021)诏安县不动产权第0005586号】 拍卖标的所有人:被执行人沈建煌与案外人沈金娇共有 拍卖网址:http://sf.taobao.com/0663/05 联系电话:0663-2935112 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等事宜的,请直接登录http://sf.taobao.com/0663/05。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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