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江立平)
更新时间:2025-02-26 已浏览:868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5281执78号 江立平: 我院执行被执行人江立平罚金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粤5281执78号限制消费令、(2025)粤5281执78号之五执行裁定书。 1.限制消费令决定如下:对被执行人江立平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2.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普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zdqz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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