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公告送达拍卖成交执行裁定书(黄少真)
更新时间:2025-02-24 已浏览:909 文章来源:原创
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5281执1668号 黄少真: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市支行与被执行人彭燕妹、黄少真、黄少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5281执1668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黄少真名下位于广东省普宁市桂荣·君林天下C幢西梯十三层东套的房产(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6005258号)的查封,上述房产的所有权归买受人郑*虹(身份证号码:******************)所有,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郑*虹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郑*虹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三、解除对被执行人黄少真名下位于广东省普宁市桂荣·君林天下C幢西梯十三层东套的房产(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6005258号)的抵押权登记并作废他项权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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