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人民法院公告失信限高决定书(方玉汉)
更新时间:2025-02-10 已浏览:980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5281执2196号 方玉汉: 我院执行申请执行人普宁市多姿服装织造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方玉汉买卖合同纠纷、追缴诉讼费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5281执2196号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方玉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普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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