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法院公告(广州中鳄服饰有限公司、陈佳妮、陈剑廷)
更新时间:2024-12-10 已浏览:991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5281执恢629号 广州中鳄服饰有限公司、陈佳妮、陈剑廷: 我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中鳄服饰有限公司、陈佳妮、陈剑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5281执恢629号变卖通知书,内容如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中鳄服饰有限公司、陈佳妮、陈剑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本院决定在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被执行人陈佳妮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繁华路1号友谊中心2层4号的房产(证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210292083号)进行公开变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变卖标的物: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繁华路1号友谊中心2层4号的房产 变卖标的所有人:陈佳妮 联系电话:0663-2935069 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等事宜的,请直接登录http://sf.taobao.com/0663/05。 特此通知。 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日内,到普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