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蔡锡波、张良驹、郑方瑶、许焕荣)
更新时间:2024-12-03 已浏览:975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5281执2405号 蔡锡波、张良驹、郑方瑶、许焕荣: 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支行与被执行人邱泽娥、普宁市业茂贸易有限公司、陈安建、蔡锡波、张良驹、郑方瑶、许焕荣、顾婷婷、张泽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5281执2405号结案通知书,内容如下: 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本院(2022)粤5281民初399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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