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公示(黄蓝蓝)

更新时间:2024-10-16 已浏览:833 文章来源:原创

普宁市人民法院

罪犯黄蓝蓝,女,1997年8月16日出生,汉族,广东省普宁市人。

被告人黄蓝蓝犯开设赌场罪一案,本院于2024年2月23日作出2024)粤5281刑初62号刑事判决,以开设赌场判处黄蓝蓝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现判决已生效。黄蓝蓝现处于哺乳期间,不宜收监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款的规定,拟决定对黄蓝蓝暂予监外执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9日。

如对此有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反馈。意见反馈方式:电话0663-2935135,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金池路(普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二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