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法院公示(黄婵卿)
更新时间:2024-08-08 已浏览:1170 文章来源:原创
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黄婵卿,女,1959年7月13日出生,汉族,广东省普宁市人。 被告人黄婵卿犯赌博罪一案,本院于2024年7月19日以(2024)粤5281刑初841号判决书判处黄婵卿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现判决已生效尚未交付执行。罪犯黄婵卿向本院申请监外执行。本院已依法对罪犯黄婵卿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立案审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0日。 对此有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反馈。意见反馈方式:电话0663-2935132,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金池路(普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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