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法院公示(黄婵卿)

更新时间:2024-08-08 已浏览:1170 文章来源:原创


普宁市人民法院

罪犯黄婵卿,女,1959年7月13日出生,汉族,广东省普宁市人。

被告黄婵卿犯赌博一案,本院2024年7月19日2024)粤5281刑初841判决书判处黄婵卿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现判决已生效尚未交付执行罪犯黄婵卿向本院申请监外执行本院已依法对罪犯黄婵卿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立案审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7日至2024年810日。

对此有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反馈。意见反馈方式:电话0663-2935132,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金池路(普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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