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苏帆、深圳市嘉长源集团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4-08-08 已浏览:755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5281执2774号 苏帆、深圳市嘉长源集团有限公司: 我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苏帆、郑连吉、深圳市嘉长源集团有限公司、杨伟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5281执2774号拍卖通知书,裁定如下: 本院决定在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被执行人深圳市嘉长源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东省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288号东岸花园52栋1号房的房产(证号: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3300030859号)公开进行第二次拍卖。 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日内,到普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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