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拍卖公告(李小雄)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5281执599号 李小雄: 申请执行人广东金润典当行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小雄典当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下列文书: 1、(2024)粤5281执59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李小雄名下位于揭阳市榕城区东湖路以东临江南路以南明珠帝苑一期A区A2幢B梯1702号的房产[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6497003号]以清偿债务。 2、(2024)粤5281执599号询价结果告知书,告知如下: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东金润典当行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小雄典当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依法对已查封的被执行人李小雄名下位于揭阳市榕城区东湖路以东临江南路以南明珠帝苑一期A区A2幢B梯1702号的房产(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6497003号)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榕城区税务局进行定向询价。该局经查询揭阳市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该房产的询价结果为51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232.63平方米,故该房产询价价格为1186413元。 现将询价结果送达你们,并以该价格作为参考价,以确定网络拍卖的起拍价。 3、(2024)粤5281执599号委托告知书,告知如下: 委托人: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受托人:中鼎元品拍辅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物:被执行人李小雄名下位于揭阳市榕城区东湖路以东临江 南路以南明珠帝苑一期A区A2幢B梯1702号的房产(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6497003号)。 因网络司法拍卖工作需要,普宁市人民法院委托中鼎元品拍辅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协助完成如下事宜: 一、调查拍卖财产现状、保管司法拍卖财产的钥匙; 二、制作照片、视频及司法拍卖财产的文档; 三、接受司法拍卖财产现场看样预约及电话咨询; 四、安排司法拍卖财产现场看样时间并通知看样人; 五、维持司法拍卖财产现场看样秩序,保护司法拍卖财产安全; 六、协助草拟,送达法律文书,张贴法律文书。 特别提示:受托人提供的信息系受托人通过公开渠道收集 整理所得,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看样人也可 自行向人民法院或者相关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 门了解、核实情况。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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