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郑佩珍、张楚贤)
更新时间:2024-03-04 已浏览:697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5281执2098号 张楚贤、郑佩珍: 我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支行与被执行人张楚贤、郑佩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5281执209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内容如下: 拍卖、变卖执行人郑佩珍名下位于普宁市南溪镇老方村华美景轩C幢东梯8层南套802号[不动产权证号:粤(2019)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1031号]的房产以清偿债务。 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普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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