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叶豪西)
更新时间:2024-01-10 已浏览:919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5281执恢666号 叶豪西: 我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马楚文与被执行人叶豪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5281执恢666号结案通知书,通知如下: 因被执行人叶豪西已全部履行本院(2018)粤5281民初1831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向本院缴交罚金7050元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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