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田方改、田方周)
更新时间:2023-12-18 已浏览:564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5281执628号 田方改、田方周: 我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龚席花、吴采灵、吴文森、吴炳权、吴文军与被执行人吕书信、蔡少凡、田方改、田方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5281执628号评估勘验通知书,通知如下: 本院定于2024年1月3日上午10点30分对被执行人田方改名下位于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苏木溪瑶族乡理湘电站内水轮发电机等设备一批的价格进行现场评估、勘验,届时你们携带能代表到场人身份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如你们不到场,不影响评估、勘验的正常进行。 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日内,到普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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