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官隆隆)
更新时间:2023-12-04 已浏览:481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5281执2138号 官隆隆: 申请执行人张顺森与被执行人官隆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5281执2138号询价结果告知书,内容如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顺森与被执行人官隆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官隆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依法采取网络询价方式,通过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对被执行人官隆隆名下车牌号为粤VST736汽车1辆进行价值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的评估数据显示,该车辆的评估价 为:15199.99元;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的评估数据显示,该车辆的评估价为:21326.00元。 你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后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院将以阿里拍卖大数据平台询价结果与京东大数据平台询价结果的平均数即18263.00元作为参考价,以确定网络拍卖的起拍价。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七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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