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普宁市百衣顺贸易有限公司、张丽贞、翁崇奕、陈如娟)
更新时间:2023-11-28 已浏览:1403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5281执1025号 普宁市百衣顺贸易有限公司、张丽贞、翁崇奕、陈如娟: 申请执行人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普宁市百衣顺贸易有限公司、张丽贞、陈炳楚、翁崇奕、陈如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5281执1025号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普宁市百衣顺贸易有限公司、张丽贞、翁崇奕、陈如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期限2年,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