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广州昌庆贸易有限公司、陈嘉霖)
更新时间:2023-11-28 已浏览:1105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5281执1028号 广州昌庆贸易有限公司、陈嘉霖: 申请执行人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昌庆贸易有限公司、陈炳楚、陈嘉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5281执1028号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广州昌庆贸易有限公司、陈嘉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期限2年,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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