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普宁市协润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凭祥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司、马洪流、许若文)
更新时间:2023-10-18 已浏览:1292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5281执1550号 普宁市协润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凭祥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司、马洪流、许若文: 申请执行人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普宁市协润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凭祥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马洪流、许若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5281执1550号评估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被执行人广西凭祥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西凭祥市弄怀四方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凭国用(2011)第0111号]的评估价格为人民币5489.44万元。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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