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广东福尔莱纺织制衣有限公司、普宁市明发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李来福、李镇林)1
更新时间:2023-10-11 已浏览:2568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5281执641号 广东福尔莱纺织制衣有限公司、普宁市明发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李来福、李镇林: 申请执行人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东福尔莱纺织制衣有限公司、普宁市明发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李来福、陈春娟、李镇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5281执641号议价通知书,内容如下: 申请执行人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东福尔莱纺织制衣有限公司、普宁市明发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李来福、陈春娟、李镇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需对被执行人陈春娟在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账户为50000000000930076的股金183708股依法进行拍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十六条的规定,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五日之内到法院进行当事人议价。逾期,本院将视为放弃议价,对上述标的依次进行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委托人评估等询价程序。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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