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罗喜光)

更新时间:2023-07-18 已浏览:800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2023)粤52811506

罗喜光

我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何志明与被执行人罗喜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52811506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12023)粤5281150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罗喜光名下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扣留。

22023)粤52811506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终结2023)粤52811168案件的执行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三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