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法院公告(罗辉忠)
更新时间:2023-07-04 已浏览:1226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5281执1077号 罗辉忠: 我院立案执行的被执行人罗辉忠罚金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5281执1077号结案通知书,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执行的被执行人罗辉忠罚金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罗辉忠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罚金6000元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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