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法院公告(罗辉忠)

更新时间:2023-07-04 已浏览:1226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2023)粤52811077

罗辉忠

我院立案执行的被执行人罗辉忠罚金一案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52811077结案通知书,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执行的被执行人罗辉忠罚金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罗辉忠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罚金6000元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