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 普宁市锦恒纺织品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3-05-19 已浏览:2402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5281执150号 普宁市锦恒纺织品有限公司: 我院执行申请执行人普宁市光胜纺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普宁市锦恒纺织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5281执150号执行决定书、限制消费令,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普宁市锦恒纺织品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