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方银新)
更新时间:2023-04-27 已浏览:1492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5281执2558号 方银新: 我院执行申请执行人王三群与被执行人方银新、杨晓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5281执255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方银新、杨晓涌名下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扣留。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5281执2558号 方银新: 我院执行申请执行人王三群与被执行人方银新、杨晓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5281执2558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终结(2022)粤5281执2558号案件的执行。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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