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刘明裕)
更新时间:2023-01-11 已浏览:1618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刘明裕:
本院受理原告刘明玉与被告刘明裕离婚纠纷一案,因人事变动,需要变更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原开庭时间延期至2023年2月17日10时00分在普宁市人民法院洪阳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延期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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