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宁波路创塑化贸易有限公司、李阳文)
更新时间:2022-12-12 已浏览:1663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5281执2836号 宁波路创塑化贸易有限公司、李阳文: 我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广东洲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波路创塑化贸易有限公司、李阳文定金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5281执2836号执行决定书、限制消费令,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宁波路创塑化贸易有限公司、李阳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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