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苏海关)

更新时间:2022-11-18 已浏览:1684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52812287             

苏海关

我院执行被执行人苏海关罚金一案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52812287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苏海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普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2022)粤52812287

苏海关

我院执行被执行人苏海关罚金一案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5281228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普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