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郑宇)
更新时间:2022-11-16 已浏览:2204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5281执2363号 郑宇: 我院执行申请执行人苏俊通与被执行人郑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5281执236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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