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廖俊杰、廖曼纯)
更新时间:2022-11-14 已浏览:1647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5281执1644号 廖俊杰、廖曼纯: 我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马少滨与被执行人廖俊杰、廖曼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5281执164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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