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法院公告(李坚泽)

更新时间:2022-11-11 已浏览:1597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2022)粤52812239

李坚泽

我院立案执行的被执行人李坚泽罚金一案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52812239执行决定书、2022)粤52812239限制消费令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李坚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七日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2022)粤52812239

李坚泽

我院立案执行的被执行人李坚泽罚金一案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52812239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本院将依法恢复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