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江贤娜、江峰斌)

更新时间:2022-09-29 已浏览:1734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2022)粤52811784

江贤娜、江峰斌

我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江贤娜、江峰斌其他案由一案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52811784执行决定书、限制消费令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江贤娜、江峰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2022)粤52811784

江贤娜、江峰斌

我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江贤娜、江峰斌其他案由一案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5281178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