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送达公告(廖俊杰、廖曼纯)
更新时间:2022-09-03 已浏览:771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5281执1644号
廖俊杰、廖曼纯: 我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马少滨与被执行人廖俊杰、廖曼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5281执1644号执行决定书、限制消费令,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廖俊杰、廖曼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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